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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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杰德爾
大概看了一下.....
他強調今天是因為M小姐社會才會注意,否則照一般流程就會被抹掉....
他也強調社會太高標準太關注這件事,他還強調又沒證據說那些女的有共犯結構
我覺得真正的高標準是他自己吧.......
刑法是最後最低的一道防線,是在良知跟道德都無效後才啟動的防線....
身為一個公眾人物一舉一動本來就都受到注目,而不是反怪大家因為他們是藝人才譴責她....
他意思是這件事應該要照一般程序處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我看了以後真的不曉得是他病了,還是台灣司法病了......
如果都照他這樣講,那我們還要檢察體系作啥....有事賠錢就好,反正刑法寫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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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法律面,不管是民事訴訟還是刑事訴訟
友寄龍輝,Makiyo都要付出相當的代價
不是把人關一關就好,高額賠償金是一定要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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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uttering Plu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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