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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gis4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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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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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鄉長
好吧,跟你來認真計算一下,

假設台股每日平均交易量1000億,一年有220天交易日,散戶交易量佔 70%(事實上不只),也就是平均日交易量700億,且散戶只有 1/4 賺錢的比率

情況一:證交稅 0.003
(股�**`交易量 = 買量 = 賣量,所以直接使用交易量是對,如果你有疑問為什麼不除以二,可以多想一下)

則政府一年證交稅:

1000億 x 220 x 0.003 = 660億


情況二:證所稅 0.1
(本例只計算散戶)

700億 x 220 x 0.1 x 1/4 = 3850億

在相當保守的情況下計算,證所稅的稅收仍遠大於證交稅

你沒算扣抵稅額、人頭戶、管理成本…等因素,才會覺得證所稅如此美好,如果這麼好,政府為什麼不馬上課徵?稅收利益如此巨大,為什麼所得法修法規定股票交易所得免稅?
理由我都說了,你還在待在夢裡不願醒來嗎?
舊 2012-02-05, 03:19 AM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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