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emmy
一個是交易服務稅,一個是交易所得稅,我相信台灣政府會很想通收!
該怎麼算當初的成本?
買股票的目的就是要賺錢,早年股票發得多,我手上有持股超過10年的股票了,怎麼算都是獲利百分百。課徵證所稅的話,損失可真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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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NYSE曾經兩種稅一起課過,但交易量驟減,所以就把證券交易稅廢除了。
目前沒有國家能成功兩稅通收過,目前也沒有交易所兩稅通收。
未上市櫃前取得的股票,可能是用面值或上市櫃時的基準價格來計算,上市櫃後才買的股票,就以當時買進的市價計算。
雖然我國根本就沒本錢課徵證所稅,但如果真課徵了這麼辦?
不急著用現金的話,獲利的股票就放在那不動就好,急著取得現金的話,其實有不少辦法能不被課徵證所稅,像是你的股票如果有海外存託憑證的話,你可以把股票轉換成那個交易所的存款憑證,再去把它賣掉,政府無法對海外交易課稅,或者把股票拿去質押。
長期來說也有減免證所稅的方法,就是去買會發放大量現金股利且免稅扣抵稅率高的股票,由於我國獨特的發放股利會扣除指數制度,資本利得總額會大幅減少,這樣你賣獲利的股票時,結算時也不會被課太多證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