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跳海人
何謂所得?當然是要扣除適當的成本問題呀,如同個人所得要扣除基本扣除額一般;企業虧損,有可能不繳營所稅嗎?當然有可能呀,但不少會計師怕麻煩,怕被查帳,所以會要企業弄出有盈餘的窗飾報表而已
我也認同您盈虧的想法也認同要先經討論再實施,但不能在沒有任何討論的前題下,冒然就大肆宣布任內絕不恢復證所稅,這本來就不符公平正義原則
在股市下跌時,政府就幾乎一毛也課不到稅??這樣的言論也證明您在金融市場屬於散戶的狀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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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國是有課徵股利所得稅的,但臺灣交易所的競爭對手香港交易所和新加坡交易所是不課徵股利所得稅,這在起跑線上就先輸一截。
再來,你有仔細去了解日本交易所課徵證所稅的情況就會知道,外資投資是很難收取證所稅,只會收到大量手續費,這手續費是被券商拿走的,政府能拿到的很少。
還有證所稅可不侷限於股票,債券也屬於證券的一種,這可是會影響發債的。
商業法屬於特別法,並不一定什麼都要定死死的,只要達成國家政策,就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