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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腳踏車在台灣的法律上被歸類為慢車,在道路上必須行駛在畫實線分隔的慢車道,如果都是虛線分隔的快車道的話,就必須緊靠路邊行駛,緊靠路邊行駛時跟行人一樣沒正逆向的問題。(不過警察可能不知道)

在日本的法律,腳踏車視同行人,所以是騎在人行道上,過馬路也是走斑馬線。我是覺得這樣的規劃比較安全。


看日本有些地方,人行道也是鋪柏油路,跟一般道路平高,中間用水泥塊擋起來,然後單車平常是騎人行道那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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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舊 2012-02-03, 01:44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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