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你自己都講了, 撞擊時車體會吸收衝擊, 事實上好的車子會被設計成撞擊時車前身會以Z字形方式吸收部分衝擊力.
如果時速40公里的汽車依然這麼危險, 過去100年來台灣的汽車乘客是怎麼活過來的?
到這條法令生效之前, 這個版的主流意見不都是汽車比機車安全嗎?
怎麼突然汽車變成這麼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了
在過去不需要繫安全帶的年代, 各位身邊周遭有多少親朋好友因為汽車時速40撞擊而撞到
玻璃受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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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就是因為這樣鬆懈的觀念,
後座強制強制安裝安全帶二十年後的今天,不管是市區的40km/hr,
快速道路的60km/hr,高速公路的100km/hr,幾乎沒人在綁後座安全帶不是。
Well
今天我們可以也許可以實現市內40不罰,不好取締的快速道路高速公路才要罰。
然後期望大家上快速道路高速公路要"自律"的綁上安全帶,
這樣做半套的政策真的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