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穿好鞋,對絕大多數人都是很正常合理的事,
立個法說..穿鞋出門確保民眾腳底不受傷,以安全為名不穿鞋出門要罰1500,
大概也會有人說『落實好穿鞋、這條法條又能奈你如何?』,
就好像,
不久前好像有個人講什麼..洗澡時小便,每年可省多少錢一樣...
關於紅綠燈..
你拿路口燈號的性質和是否使用安全帶做比較...
我只能說..好吧.我們兩人對於自由權利和道德的定義有很大的不同。
但是..
我知道在台灣至少有個社區裡頭每路口都"完全沒有設置紅綠燈",
他那裡的交通也沒比較差,
居民上下學不影響,跑銀行菜市場不影響,甚至警局消防隊在那裡也都不影響。
你以為的這麼一回事,恕我完全的無法認同你,
不過.. 我支持你的堅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