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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小建
亂扯!!

行人走在人行道->你說的人的使用權
那汽車行駛在車道->當然是汽車的使用權

如果今天要管到行駛在車道上汽車內的乘客要如何
同理該管理行走在人行道上的行人也該穿全套防護裝備才行

這樣才是邏輯與標準的對等!


走路摔倒會重傷甚至命危嗎? 開車不繫安全帶就算沒有車禍,光是緊急煞車就有可能撞的
頭破血流,拿這兩者來比較安全根本不對等,環境跟安全因素都不相同,不要陷入a_ei他
的詭辯之中,他現在詞窮開始隨便拿其他東西來瞎扯。
舊 2012-02-02, 01:49 PM #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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