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_ei
以前沒遵守???真是笑話.
這條也在沒多久前才通過而以.
而且我不爽這個法律是一回事,
你管我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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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多久是多久??
要宣導100年嗎??
最大的笑話就只是在你自己身上~~~
就說理由一堆、廢話一堆!!
搞革命去吧~~ 法條自己高興怎麼定~就怎麼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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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車後座乘客應依規定繫安全帶施行事項說明
立法院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有關小型車行駛道路其後座乘客亦應與汽車駕駛人、前座乘客相同應依規定繫安全帶之修正條文,本部已會商相關機關完成施行準備作業規劃,並已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相關施行日期及施行配套準備重點事項說明如次:
一、施行日期
1.小型車後座乘客應依規定繫安全帶修正條文,行政院已核定以100年8月1日為施行日期。
2.將進行全面宣導作業,讓國人普遍意識暸解繫安全帶之安全性後,再輔以處罰為手段,修正條文生效施行後,對一般成人及兒童,將分別有6個月及12個月之宣導期。
3.有關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之處罰,將採分階段實施,一般成人部分,將自101年2月1日起實施,而兒童部份則自101年8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