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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_ei
行人違規穿越馬路 和行人不違規,一樣嗎?
我說的是行人不違規 的社會成本.
怎麼, 您答不出來.
行人不違規走在路上 被車子撞到 和 坐在汽車後座 被車子撞到 , 哪個社會成本高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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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喔~~
今天行人可不可以走在路上,是行人的使用權。
因為行人有對人行道的使用權,所以可以使用人行道。
所以同等的,因為今天自小客後座可以有使用權,所以可以載人載貨。
當你力主要拔掉行人對人行道等的使用權時,
自小客的後座同等也要不能載人不是?
但今日法條並沒有禁止載人阿,所以還不就是把等級不同的事情扯在一起的老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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