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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苦命IT工人
文章: 586
Smile

引用:
作者a_ei
這表示這個法律有問題的地方一堆.
我提出有問題的地方,就是刁民?

而且我說了,社會成本不是我提的.
我只是基 於你們的立論基礎去質疑你們.
你們回答不出來,
就說我是刁民.

當然這是很好的方式,來擺脫其他人的質疑.
今天是立法後座要綁安全帶
你東拉西扯了一堆禁止行人,開車戴安全帽,罰金一千萬。
根本連立法都沒發生的事情,然後自喜我們回答不出來,這樣的自我感覺真是不錯。

你覺得處罰太重不合理?可以,這是你的自由。
但很明顯的不到這裡討論者全部的共鳴,這也是事實,
不是你隨口推給反對你意見的人,不知民間疾苦之類可以改變的事實。
     
      
舊 2012-02-02, 11:19 AM #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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