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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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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a_ei
事實擺在眼前,
禁止行人走在路上,您說白爛,
強制汽車後座綁安全帶,我看也是一樣.
您說我是刁民.

我看您也好不到哪裡去.

綁安全帶,社會成本高低,不是我提的.
我只是提出這樣的疑問.

你們那些言論無法解釋那些予盾,就安個刁民的大帽子給別人戴.
真是笑話.

你是刁民的理由很簡單

當我說A,你說B,然後又講C,然後一直用例外來講

只為了替你懶得綁安全帶這個這麼無聊的理由開脫

這不是刁民是甚麼?



說真的,我只認同一個對這個法令有疑問的理由,就是這顯然是一個名人條款,早就該做現在才做,這是最讓人覺得無言的地方

其他的理由我都認為是刁民理由,尤其是拿人權和罰太重這兩個理由
舊 2012-02-02, 11:03 AM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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