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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a_ei
以版本諸位先生的言論,其社會成本,不是被撞的嚴重的,社會成本較高嗎?
走在路上被撞死,和坐在汽車後座沒綁安全帶被撞死,難道社會成本不同?
怎麼,走在路上被撞,健保不給付?

你從一開始講說,政府不該管人民自己有沒有照顧到安全

又開始講說後座不繫安全帶沒那麼嚴重

還說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做到這種法律

現在又在講說誰的社會成本高低

講了這麼多,其實都在找理由吧

然後還拿人權出來講

閣下的水準我只能用刁民來講
     
      
舊 2012-02-02, 10:55 AM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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