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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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limaike
你也太白爛了點
如果一個人走路被撞死
跟坐在車裡沒有綁安全帶而死
結果都一樣嚴重,都是有人死
而且交通規則本來就不完全是因為嚴重程度來制定,老是來那一套誰比較不嚴重誰比較嚴重來說甚麼規則必要或不必要,本來就很奇怪
還是你要說有沒有影響到別人嗎?
不好意思,有人死,就會影響到別人,而且只要是有事故,就一定有人被影響,這個論點本來就有問題
希望你就不要再扯說不綁安全帶不會影響到別人的鬼扯,01那篇很多人都講了,我應該不用再講,自己去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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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版本諸位先生的言論,其社會成本,不是被撞的嚴重的,社會成本較高嗎?
走在路上被撞死,和坐在汽車後座沒綁安全帶被撞死,難道社會成本不同?
怎麼,走在路上被撞,健保不給付?
走在路上被撞,不會影響他人?
怎麼走在路上被撞,難道救護車就不來?
所以,您怎麼不認為禁止行人走在路上有其必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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