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多久?
沒說出一定的期限好像有人會不滿意…
不過情感這東西本來就沒有一定的期限…
樓上說49、100的是天數嗎?
不然要那麼多年忘記傷痛…一定跟這位賈先生有過人交情…
一定要我說個期限的話…
我想我們一般喪事對年的習慣,就算是個不失情理的期限了吧?
(再久下去,恐怕嗜血的媒體和健忘的百姓也會對這梗沒興趣了…我猜)
我上面那樓的重點只是在表達,不要在利字當頭,忘了對"人"的基本尊重
這裡的人"不是專指"某人
"任何人"代入都可以……
畢竟只求有利可圖,就可以不顧人情義理…那不是我能接受的
也許有人不同意,現在這社會還有這迂腐的思想
但至少我覺得這樣的行事原則是我可以心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