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ylin
我的觀點比較簡單~~
既然要人權、視生命為平等~
就是通通公平....
別淨挑好處~
富人有該富人的責任~ 卻不能無限上綱
人家當富人.也不是天賦的....
人家努力..爸爸天才...爺爺敢死...祖先先知卓見..或搶來、偷來、燒來的都好!
人家就是自己做來的!!
窮人要有窮人自己的志氣~ 也不需整日怨天尤人
自己當窮人.也不是世上萬民所害的
自己懶惰..爸爸愚鈍、爺爺怕死..祖先隨波逐流...大仁、大義..連螞蟻都不敢捏死一個
也是自己做來的!!
富人很多敗家的~~ 潦倒的
窮人很多上進的~~ 翻身的
富、窮既已是事實~~ 就得靠自己去改變現況!!!
少罰一點..也不會變富
多罰一點..更不會變窮
那....不如就公平吧!!!
窮、富只是在自己心中~ 有錢、沒錢都也還能吃個飽吧!!
那對生命又有何分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