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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a_ei
那好吧,把罰金提到1千萬吧.

如您所說都不會有問題.

怎麼,這樣您就有感覺了.

您不也是假弱勢.


引用:
作者小建
要公平正義,那就請真正做到:

罰緩改採最低罰緩制+所得比例制,以高的計算!
不然罰一千出頭對一般人很痛, 對那種完全無視公權力亂停車的保時捷車主根本不在乎.


小建的說法你可以參考,他說的就是能讓人接受的

不是在那邊自己講說好貴好貴,只說好貴,不講說甚麼叫能夠接受的罰款

還要特地把弱勢拿出來講,真的有夠噁心
舊 2012-02-01, 11:46 AM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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