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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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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blair
我們罰的還不夠高,要像日本那樣動不動就一個月薪水消失的那種罰則才叫高
日本的交通秩序就是這樣來的
違規?你這個月薪水交出來,看你以後還敢不敢

講白一點,我覺得在那邊違規了,然後叫說我好窮,罰金太高了,我覺得真的很無恥

或者在那邊講說,罰金太高對弱勢來說是一種欺壓,也是另一種假弱勢
     
      
舊 2012-02-01, 11:34 AM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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