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建
菸品涵蓋健康捐後(也沒多少錢), 就可以合法抽煙了!
如果今天是100%不管任何理由, 就是全國禁止抽煙, 不然抓到就罰緩 -- 這樣標準才一致!
一個滿18歲, 甚至20歲的成年人... 在法治國家下都享有基本自由與人權保障, 並負擔自身的權利與義務.
政府, 可以大力宣導不戴安全帽跟不綁安全帶的可能後果 -- 但是, 依然該留給已經成年&法律上與社會上都具備完整自然人個體的人『自行決定』.
一個動不動只會剝奪成年人民權利, 啥都只會用禁止的思維 -- 稱不上先進而尊重人權的民主國家。(新加坡&香港, 都不是民主國家, 這點前提請先弄清楚)
為何法律上的會有所謂的禁治產&對無行為能力的人需有監護人?
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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