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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_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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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2
引用:
作者limaike
你還是沒有把所謂兩套標準的意思弄懂,我覺得

這樣說好了,看你能不能接受就是了

如果我闖紅綠燈,被罰,結果一樣闖紅綠燈的大官沒被罰,這叫兩套標準

但是一樣闖紅綠燈的救護車沒被罰,這不叫兩套標準

你講的計程車、公車...etc.都是屬於後面那個狀況

你要說那些也應該符合這個法律,你得講出一套為什麼這些狀況也該適用這個法律的原因,而非用兩套標準來講,因為這根本不叫兩套標準



我說的兩套標準:
是在立法時,就排除了某些特定對象的適法性.
但是那些特定對象本質上和被要求守法的對象,並沒有不同.
舊 2012-01-31, 03:10 P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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