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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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_ei
我要說的,是這個法律.
不是被動安全設備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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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要說的是甚麼呢?
是說,政府不用管到這麼仔細
還是說,因為這些安全設備不必要,所以法律無用
或者,法律應該先減少事故再去管最後的被動安全設備
第一個,說真的到最後也只是你我個人觀感
第二個,如果你要講的是這個,那你又說被動安全設備必要性不重要,我會搞不懂你要說啥
第三個,我是認為現在的法律不管你覺得好或不好,然而從主動的減少事故與被動的安全設備管理都在做
後座不繫安全帶我想最讓人詬病的在於,似乎只是因為某個名人之死才弄出來,這點最讓人感到不舒服
再者就是所謂的政府應該管到哪裡?
這兩點應該才是主要的爭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