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小建
抱歉,美國並非所有的州都如此;而是僅規定未成年的騎機車要強制戴安全帽而已。
已經成年的,則留給成年人自行決定,政府僅作『勸導』而已。
|
你上面那句話陷阱真大...
首先,美國有 20 個州要求完全戴安全帽,不管是小孩還是成人。
另外有 27 州要求一部分的人要戴。你這邊寫未成年也不算正確,因為有些地方是 21 歲。
只有 3 個州完全不用戴。
但是你知道為什麼變成這樣的嗎?
因為州政府不爽聯邦政府。聯邦政府說只有規定一定要全部戴安全帽的州才可以得到交通安全補助。本來所有州都轉變成所有人強制配戴,但是過了不久聯邦政府就開始推托沒錢。一些州開始不爽就把政策改回來。現在就是在用這個政策跟聯邦威脅經費而已,聯邦有時給有時沒給,所以越來越多州不爽而修改。哪來你這麼腦補的 "不重視人權" 問題?
況且你講的人權問題,美國早就有人拿憲法的人權問題來告過了。1972 年麻州(該州所有機車騎士都要戴安全帽)的法官回答: "社會有義務減輕直接的負擔成本。從你受傷開始,社會成本支出必須把你帶離公路,到醫院,找醫生,如果因為受傷而失去工作還要社會福利,如果傷殘還會需要更多的補助,甚至他的家人也會需要社會補助。我們單純不懂為什麼這些人可以這麼自私。" 這個接著受到美國最高法院的支持且判定此法沒有違反人權問題。
所以請你不要腦補了,謝謝。
你不想要的卻有的都推給政府不重視人權,想要的但是沒有的就推給別人不重視人權... 你自己是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