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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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藍色&憂鬱
http://www.google.com/search?hl=zh-TW&source=hp&q=%E5%BE%8B%E5%B8%AB%E8%B2%BB++%E5%85%A8%E6%B0%91%E5%9F%8B%E5%96%AE&gbv=1
新聞寫的 不難找吧
台外交部
派出辯護律師,而該案高昂的律師費或將由將由全民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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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請你再讀一次,你完全看錯了
而且這個新聞標題和內文,差很大,國內的新聞常常這樣搞,你要注意一下
而且我說句實在話的,外交官被美方抓起來,第一時間為什麼不該請律師?不管事情是對是錯,本來就該有律師協助和美國法院交涉吧?難道中華民國的國民連這種方便都不願意給外交官們?那以後誰要當外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