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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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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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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maike
如果這是博弈,那有違法嫌疑
如果這是買賣,那就是一般買賣契約
問題是,買福袋這樣的行為是前者還是後者?無論是哪一種,都應有遊戲規則,有爭議的話,應該誰對誰負責,本來就該釐清
既然是法治社會,我是覺得,弄清楚然後規範好,不是甚麼壞事
我是覺得日本那邊應該也有類似的問題,福袋這東西一開始是日本的銷售手法,不知道日本是怎麼處理這類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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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要有規範比較好
但是你規範到內容物 跟價值
那就不用賣了
台灣的福袋,是另一種賺錢管道
絕對不是賺到福利的袋子
若規範太多,就怕有官員被噓董叫去辦公室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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