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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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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引用:
作者limaike
如果這是博弈,那有違法嫌疑

如果這是買賣,那就是一般買賣契約

問題是,買福袋這樣的行為是前者還是後者?無論是哪一種,都應有遊戲規則,有爭議的話,應該誰對誰負責,本來就該釐清

既然是法治社會,我是覺得,弄清楚然後規範好,不是甚麼壞事

我是覺得日本那邊應該也有類似的問題,福袋這東西一開始是日本的銷售手法,不知道日本是怎麼處理這類消費糾紛


當然要有規範比較好

但是你規範到內容物 跟價值
那就不用賣了
台灣的福袋,是另一種賺錢管道
絕對不是賺到福利的袋子

若規範太多,就怕有官員被噓董叫去辦公室罵
舊 2012-01-24, 01:57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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