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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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earjohn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0&t=2552176&p=1#33396119
請大家幫幫我
找出兇手
時間:101/01/18
下午:18:15-18:35
地點:台中市北屯區大連路和熱河路口
大目標:民俗公園旁
請各位網友大家或
有經過的車輛如有行車紀錄器
或目擊者
請跟我聯絡
謝謝你們大家
請轉貼
幫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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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撞沒死 第二次撞死了
1如果你在旁邊狗就不會被撞
2如果你在旁邊狗就不會沒救到
交通法規是規範 人與交通工具 動物不適用 沒有甚麼應注意而未注意
動物要用甚麼法 動保法 但我想裡面的法規 找出來都是對您不利的
所以你要找"因為你的疏失害人莫名其妙發生意外的受害者幹嘛?"
賠人家因為意外事件 造成二手車價流失的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