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延緩當庭駁回 吳健保入監
2012-01-17 01:19
中國時報
【洪榮志/台南報導】
前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因職棒簽賭案,被法院依詐欺罪判刑二年定讞後,台南地檢署執行科十六日傳喚吳健保到案。吳報到後,原以身體不適等三大理由申請延緩發監,但檢察官周文祥開庭訊問後,仍裁定發監執行,讓他頗為錯愕。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志峰指出,吳健保涉及的職棒簽賭案,經台灣高等法院於去年十二月十三日,依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確定,南檢依照「防範刑事案件被告逃匿聯繫作業要點」,於去年十二月廿七日行文通知吳健保,應於一月十六日到案執行。
昨天上午九點四十五分左右,吳健保向南檢執行科檢察官周文祥報到後,當庭提出春節將至不宜執行;尚有私人事務未處理完;身體不適、血管長瘤,恐會引起中風等三大理由,申請延緩發監執行。
周文祥開庭訊問後,認定吳健保刑期二年勢必得在監獄度過部分民俗節日,因此節日並非延緩發監考慮因素;檢方也已預留三周時間讓吳處理私務;加上此案屬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的刑事案件,檢方必須依法確保執行,因此當庭駁回吳延緩執行的申請。
至於吳健保的身體狀況是否適合執行,檢方也發指揮書送台南監獄台南分監,請獄方謹慎評估。經台南分監評估吳的身體狀況適宜執行後,上午十一點四十五分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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