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_ei
我覺得,你比新北市的官員有創意.
不是鼓勵民眾投票嗎?這樣最直接了.
話說回來,我覺得,政黨補助款或侯選人的選舉補助款,
都是不應該拿的.
這樣子不是剝奪人民的投票權嗎?
為什麼我投一票,我要納稅去去補助比我有錢的政黨和侯選人?
我一直想不懂這什麼道理.
難怪他們花錢都沒在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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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補助款制度是為了避免選舉成為富人的專利,因為選舉難免要花錢。
只要有足夠民意基礎,不管有沒有錢,都可經由選舉補助款獲得選舉經費,
以降低因貧富差距所造成的選舉不平等,也可避免因財團的政治獻金而受到控制。
只是這制度可以再多點防弊的設計,譬如補助款僅能提供參選人下次選舉領用,
或是補貼本次選舉的花費,但要採實報實銷,有合理的用途及憑證才能發錢,
若是代表政黨參選,政黨及參選人的花費都可申請該筆補助。另外有領補助款
的參選人,其所能接受的企業政治獻金上限也要限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