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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_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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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2
引用:
作者super01
其實制度原始的設計立意都是好的
只不過當事與願違的時候 像你這種想法出現 就不意外了

比方說 常有人說 新加坡的官員都高薪 所以不會貪污
補助款是制度上給他們的錢

事實上 這些小錢根本不是重點
重點應該放在國家總預算怎麼用? 用的方向對不對?
用的有沒有效率及品質? 用到誰家去了?

夢想家2億 小意思拉
看來賴聲川 這回花蓮30億劇場的預算 應該有著落了
http://www.taiwannews.com.tw/etn/ne....php?id=1775241



其實每一分錢都應該是重點,錢沒有大小之分的.
另外,我提的部份,除了錢是重點之外,
更大的重點在於,為什麼我要使用我的投票的公民權的時候,我要付出一筆費用,(或說國家要替我付一筆費用給特定人?).投票不是我基本的權力嗎?
舊 2012-01-17, 09:29 AM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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