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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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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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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shley3
你可以勸人不要輕易放棄自己的權利
但不要擴大解讀
投票決不是義務
有受過一點公民課教育就知道
國民的義務根本沒有投票這一項
若真是義務,沒去做的後果就是得被處罰
投票不可能是例外


你的解讀很正確,印象中很老的中學課本上面寫,國民有服兵役及受國民教育之義務(後者同時也是權利)。

在男子義務當兵的時代,逃避兵役當然是有罪的。

小孩沒受國民教育,遭舉發監護人要受罰。

沒去投票呢?--沒有任何罰則。可見投票決不是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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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2-01-17, 07:45 AM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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