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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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瀟湘夜雨
這次公務員調薪3%,我當公務員的朋友反應比預期少很多,只有調本薪,加班費還被砍
你講的四千億,只是中央政府總預算的「部份」薪資,光是退撫支出就破千億,這都不算人事費,地方政府的人事費比例更高
十年前我國公務員平均年薪的單位成本,依據政大公共行政系教授施能傑的統計,約為一百二十萬元,所以2年前成本增加到136萬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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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對,我確實忘了把地方政府的人事支出算進去。剛剛查了一下審計部的"民國98年度直轄市及縣市地方決算審核結果年報",
http://www.audit.gov.tw/Public/Doc/...3707221TQsv.pdf
第124頁,各級地方政府人事費決算數高達4,486億3,664 萬餘元(含各市縣人事費決算數4,113 億9,883 萬餘元及各鄉鎮市人事費決算數372億3,780 萬餘元)
加上中央政府的近4000億人事費,所以目前每年我國中央+地方的人事費支出約8470億(地方政府歲入約7816億,歲出8679億)。
如果你前面引用的"軍公教調薪適用對象,包括現職軍公教人員、約聘僱人員、技工、駐衛警,現職人數約82萬人"數據是正確的,則可算出 8470億元/82萬人 = 103.3 萬元/人 ;如果扣除16萬約聘雇人員,則為 8470億元/66萬人 = 128.3 萬元/人 (但這種算法不公道)
所以我國全國平均人事費用佔歲出比率為 8470/(18300+8679)=3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