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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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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Question 嗯...

引用:
作者MrHermes
跟女性友人去逛街時, 她看到喜歡的東西會暗示我該買給她,
但一起出來玩, 吃喝玩樂交通都我出了, 連想要的東西都要我付就太過份了吧?
我自己買個小東西都要考慮好久了(年輕時瘋狂敗家後覺悟了)...

所以我這樣算小氣嗎? 各位覺得呢?


fuckble?

unfuckble?

unbelievefuckble?

舊 2012-01-15, 05:11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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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