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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遭霸凌後怒捅施暴者12刀致死 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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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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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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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Pablochu
光看新聞未必能完全了解事情經過。
如果受霸凌者能逃跑,卻選擇持刀和霸凌者對抗,應該負防衛過當致人於死的刑責。
為什麼受霸凌者必須選擇逃跑?
如果歹徒是在你家門口或者你家對你施暴
你要逃跑出去, 等歹徒走了你再回家
等他明天再上門找你嗎?
有人說 台灣只有壞人有人權 不是沒道理的
2012-01-12, 11:50 PM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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