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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p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安東尼卡
文章: 331
應該是沒辦法求到什麼賠償了
光是跑程序花掉的時間就可以抵那3000塊了
對撞人的人來說,沒做筆錄是最好的了
現場也沒留下任何證據的話,想要再找到路人來幫你做證更是困難
大概最後會以沒有證據為由,請你們雙方和解
和解講不攏再重複上面步驟

所以車禍只要有明顯的傷痕or人受傷,無論如何都要請警察來做筆錄
有留下聯絡方式更需要做筆錄
是保護自己的正確作法

沒有第三方(警察or路人)做證明的話
最差的情況下被撞自己吞下醫藥費維修費,還可能會被對方反過來威脅


題外話,出門在外真的要懂得保護自己
我有次深夜在家附近被撞,看對方好像未成年所以沒報警
擔心他車子騎到一半壞掉沒辦法回家,就留了電話給他
結果反而變成對方老爸的把柄,打了電話過來問我是不是要藉著無照駕駛勒索他兒子
硬說我有錯在先,要約晚上去現場理論對錯
那時候覺得很煩,因為回到家隔天早上才發現買沒幾個月的新車壞了一半
側殼,尾巴跟車牌,還有整個引擎蓋連內殼一起裂了,光換新的材料費就要花近萬塊
事後才發現也沒辦法要賠償,對方看起來也不太像賠的起...本來想就這樣算了
沒想到對方還打電話來要跟我理論..那時想要快點把事情解決,沒想太多就出門了
到了現場,對方老爸竟然帶了一票小弟還有當事人在那邊等著
看到整個火都來了 一直硬凹我騎太慢又沒注意後方,差點在那邊談到打起來
明明就是你兒子在c型彎道一整個車子擺橫用1xxKM/h的速度掃過來
後照鏡看到燈光沒兩秒就撞上來了,閃個鬼
那小兒子還在那邊跟旁邊的小弟嘻嘻哈哈了起來
可能以為車子撞爛掉有替死鬼賠,穩沒事了這樣..
那天可能我也吃了火藥,火超大,說一句:
「警察局就在隔壁街,再吵下去也沒有用,走吧去做筆錄,要告要怎樣青菜。」
人就站在他們後面等他們一起上警局,那位老爸的友人見狀馬上就縮了起來
勸那位天才老爸說人沒事就好,兩邊都有錯,兩邊自賠的就好
還特別跟我說肖年耶騎車騎慢一點啊,上路得要看路別傻傻的自騎自的
講完就帶那一票人一哄而散了...
有種整個上火後被逼著硬吞然後內傷的挫敗感,被撞還給人講成這樣 = =
舊 2012-01-12, 08:54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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