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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cccrrrw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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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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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2
我覺得你寫的跟公司寫的一樣複雜.

你可以簡化成公司只顧外勞意見不顧台勞意見, 且周六惡意排班.

然後稍微解釋一下周六的排班就好.

另外可以寫公司任意挪工作時數, 也就是後面提到1/20號的下午4個小時.

這蠻灰色地帶的, 要懂勞工法的出來判斷.

僅有一點: 一天不得工作超過12小時, 違者即違法, 可以上報.


外勞在趕的時候早班的都早上8點到晚上10點
上禮拜也是.不過好像他們自願的
舊 2012-01-11, 07:15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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