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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路段 , 同一狀況 , 不同車主的表現 , 高下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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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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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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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
31樓的網友已經寫的很清楚 ....
警方未依交通法規開單,就已經提供抗爭的正當性,你看機車黨做了什麼???
眼中就只有「禁行機車道」、「二段式左轉區」而已,
因為那才是他們爭取的重點!!
大竹路單方向只有二線道,內線禁行機車就已經違反99條的規定了,也就是說桃園縣政府自己違法在先了,你還在反對什麼?
2012-01-10, 11:56 AM #
39
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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