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ark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引用:
作者pauljam
為什麼有人會有那種在日本犯罪,卻有可能送回台審判的天真想法

不只是日本其他的國家也一樣,一定是在當地國家受審服刑完,然後才

驅逐出境

之前就說跟日本間沒有引渡條約
所以得在那邊受審服刑
大概是後面這段可能會引起更大的政治議題吧
直接把嫌犯處理掉或許可以省掉很多麻煩
整件事突然就這樣結束了
這種劇情好像金田一有演過似的...
舊 2012-01-09, 11:37 P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ark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