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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天未休假 餐廳主廚疑過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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瞳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50
餐飲業在勞基法第30條之1之列,所以可選擇八週彈性工時或四週彈性工時,細節見勞委會網頁
這麼有才的規定,11年前就定下來了,大家在"享受"的同時,別忘了謝謝政府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e?page=433360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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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16天沒放假並不違法,只要總工時符合勞基法規定即可
有沒有勞工局也不懂勞基法的八卦
2012-01-09, 09:41 PM #
17
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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