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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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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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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斯圖亞特
法理上是如此沒錯。但我指的是 辦案人員的心態
台灣許多冤案不都是 辦案人員抓到點證據就把嫌疑人認定為犯案者
反而忽視許多對嫌疑人有利的證據。甚至嫌疑人主動提出的有利證據
也被有意無意忽視


那就拿刑事訴訟法堵他們的嘴啊 ....
舊 2012-01-09, 03:43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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