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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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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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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Mai Kuraki
女留學生她在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服替代役的男友 不是在臉書PO嫌犯的照片
甚至要朋友不要考慮可能面臨的法律問題︰「把照片傳出去吧,責任我扛!」


那可以教唆別人殺人,自己扛下殺人罪嗎?
發言的人無腦,照做的也是腦袋有洞!
舊 2012-01-09, 03:38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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