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斯圖亞特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0
您的住址: 宅男領域
文章: 398
引用:
作者cmwang
刑事訴訟是控方要負責證明被告有罪,不是被告要負責證明自己無罪.


法理上是如此沒錯。但我指的是 辦案人員的心態
台灣許多冤案不都是 辦案人員抓到點證據就把嫌疑人認定為犯案者
反而忽視許多對嫌疑人有利的證據。甚至嫌疑人主動提出的有利證據
也被有意無意忽視
__________________
仰望寒星佈滿天,紅塵涉足不知年。
流雲片片歸何處,人生幕幕愁相連。
舊 2012-01-09, 03:37 PM #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斯圖亞特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