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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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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引用:
作者JWPW
不太一樣吧

日本是發出逮捕状和指名手配
前者和台灣通緝令比較相同

後者已經是很嚴重了(應該已有相當的證據)
網站上到處都是
http://i1190.photobucket.com/albums...PW/9beda1ff.jpg
台灣之光?

通緝只是無法找到人到案說明或是執行,才發布通緝,目的在於找到人,即使有相當的證據,或是很嚴重,都還不是確定,再怎麼接近,一切都是要找到人後,才能有後續,再來才是確認。

即使十大槍擊要犯,發布通緝,目的也在於找到人回來審判,確定案情。
舊 2012-01-08, 05:41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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