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eaderag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44
引用:
作者titan200711
你這樣講 也是有道理
不過 對於其他人來說 並不公平

倘若 對於經濟有幫助
那是不是應該訂個標準
請他用錢 來買回他的人生?
因為 他有錢 他會賺 那是他的事
對於社會沒有任何意義
國防 匹夫有責 有錢不如就出錢 一般人比較差 那就出力?

因為錢 大家都愛 自由 大家都愛
沒有人要他定要當藝人 然後要別人配合他
如果 要自由 那就拿錢來換?

位置不同想法不同
當自己變成對方也是會做一樣的事情
所以沒有公不公平的問題
舊 2012-01-06, 10:05 AM #1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eadera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