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bo5738
要到派出所備案
那邊應該有留他的資料 憑這點就可以上法院在跟他要錢
對付不要臉的人 就是比他不要臉 才有機會要回
不然我看算了 當作做善事.........
還有撿到筆電 拔記憶體方法 不太好 以法律觀點來說
事後他可以告你毀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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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你撿到時硬碟跟記憶體之類的配件已經被移除怎麼辦?
還有如果撿到一個空的皮夾,失主堅持皮夾內應該有XX萬, 撿到的人不就有理說不清了...
就算說交給司法,誰主張誰舉證,光是一個程序走下來就要浪費多少時間,誣告的成立門檻又很高,對方只要咬死合理懷疑幾乎就立於不敗之地了.
現代社會不要臉的人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