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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如果你要斷章取義,你的選擇。
我沒有說不談法律,但除了法律之外,還有理跟禮
要講法律,麻煩你自己寫,不要用我寫的東西。
寫不出來就代表你不懂。
不了解不是你的專業,老實承認不會讓自己看起來比較矮

誰跟你說沒影響了,不對的就是不對,
沒影響的話人人都可以當律師法官檢察官了....
還凹到古典物理去....很難看

我沒承認我不懂?你可能該配(換)副眼鏡了,我放大給你看.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法律也是你先提出來的(當我認為事主不當時),現在你不想談法律了?

至於你提的法律術語,我不懂,但並不影響[我能知道我有權利鄙視不願自食其力的乞丐].
這就像古時候的人,不知道什麼是萬有引力,也知道蘋果會掉下來一樣.

我前面就說過了,你如果認為我所言有罪,可以請事主告我,這也是我的選擇,不是嗎?

另外,奧客的標準是什麼?有明文規定嗎?
認為某人是不是奧客,當然是自己的認定,你的標準不等於我的標準,依你的標準才正確嗎?請問你是誰?


法律的東西我不是很懂,所以就只應用你自己講的來點出你矛盾之處,有何不妥?
若怕被自己的流彈打到,那就不要亂開槍.
舊 2012-01-06, 12:35 AM #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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