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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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referee_c
你看不懂?裝得太超過了吧?
依一開始你和我的對話(#866)來看,我有沒有權利鄙視他,用法律來當衡量標準才是正確的.
#866
請問,我鄙視那個乞丐,違反了哪一條法律?
並沒有!
也就是說,我有權利鄙視他,你錯了!
見微知著,看來你所謂你的專業,應該是程度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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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的生活裡面就只有法律嗎?不是吧?
還是你看到我動不動就拿法條壓人?也沒有吧
如果你覺得你懂得比我多,OK
歡迎你用你的方式來解說竊盜罪/作為犯VS不作為思想犯
如果你有辦法的話.....
法律是最低底線,絕大多數的事情,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說真的沒什麼好爭。先講道理好了,那是別人的人生
你憑什麼對人家指三道四?這樣做就比較高尚了?
我可不這麼認為,就算他要去當乞丐那也是他選擇的權利。
同樣MV中的事主也是如此,他受到那種待遇,
要如何回應是他的權利,態度差也是他的個人修養
可沒有人受過什麼所謂專業的"好客人訓練"吧?
不合乎你的標準就是奧客?請問你是誰?
我們把情況還原一下
你的CASE1竊盜罪成立無誤
有問題的是CASE2, 是的"在心裡面鄙視"並不是種犯罪
但是今天你把"你對對方的鄙視表達出來"就有問題了,
你訴諸言語文字指謫他人的選擇權,
更言明因此任何人做出這樣的選擇都是你鄙視的對象
引用:
作者referee_c
至於上方加紅色部分,沒錯,如果和該事主有相同選擇的人,我一視同仁鄙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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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沒關係,說出來或是行為讓人感受到就 會是個問題了
你不說,誰知道你怎麼想,但你說給大家知道這就....
小天才,這樣你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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