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瞳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50
引用:
作者硬梆梆
我是淡江的學生
老師你認錯人了

早知道就不打校名,可這樣就沒笑點

付了學費就可享有學生的權利,包含揪團找教授做就業諮詢

我相信教授、同學應該遠比網友還清楚你的需求

最後,研所一個多月後就要考試了
     
      
舊 2012-01-05, 03:17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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瞳人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