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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那是他的人生,他自己做了選擇,又不傷天害理,
誰有資格權利鄙視他?你有嗎?哪來的權利?
因為你不是乞丐?過得比他好?比他有出息?
但那都是“你自己的事情”,跟某人好手好腳跑去當乞丐有何直接干係?

所以你的鄙視是基於自身比他人優越而來
而不是對方行為或為人有什麼眾人皆不能容忍之處
你認為以你的標準,你可以處理的比事主要好,所以你瞧不起他
為什麼你跟大家扯了那麼多篇,卻一直沒有交集?
永遠有得辯?
因為你不會設身處地替別人著想,沒有同理心,
也看不到有同情心,只是想表達不同的看法,表現“不一樣的高度”
你跟本就沒有接納不同聲音的打算,
只要跟你不同,就會跟對方辯到底。
然後用個阿Q式的自我勝利,覺得別人說的沒內容。

你扯上吉他我就覺得不恰當了,吉他會聽別人的意見
就算不能接受沒有共識,他也會尊重對方就不再多說
你呢?在這串連鄙視都用了,我一點都不覺得你在乎討論的內容是什麼
看到最多的反倒是你處處表現的自我優越感
你會鄙視事主,沒道理對這串裡面在相同情境下
可能會做出跟事主同樣選擇的其他人就不鄙視吧?


想法獨特?我呢倒是覺得怎樣都好。
總之,你那種價值觀我是無論如不可能買單的
但,也沒有戳的理由,一笑置之即可

那乞丐不願工作養活自己而靠乞討,我為何沒資格沒權利鄙視他?
我說我有權利鄙視他,你說沒有,好,就像你前面講的,回歸法律最清楚.

案例一:我走在路上,看到路邊一輛小折,因為很喜歡,因此未經車主同意就騎走小折.
因為我沒權利取走不是我的東西,結果我被逮捕判刑.


案例二:我走在路上,看到一個乞丐,發現他好手好腳,詢問結果,發現他只是因為不想工作養活自己而當乞丐,因此我鄙視他.
因為我沒權利鄙視他,結果我被逮捕判刑.

聰明的你,應該看得懂吧.
我就覺得你的論調真的是愈來愈奇特了.



另外,我什麼時候提到吉他了?

至於上方加紅色部分,沒錯,如果和該事主有相同選擇的人,我一視同仁鄙視之.

上面所謂的選擇,主要就是我問過淫長的那個問題,就是要求一定要逞罰女業務這部份,而***長的回答,也跟我在網上認識的他是一致的.
舊 2012-01-05, 02:44 PM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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