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開門害女撞癱 運將賠1200萬
2012年 01月04日
【丁牧群、黃哲民╱台北報導】一名女乘客當計程車停下等綠燈時開門下車,害後方機車女騎士許妙禎撞上車門,摔成四肢癱瘓。女乘客趁亂溜走,司機郭榮德因臨停未靠邊且沒提醒乘客注意後方來車,被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判刑七月服刑中,高等法院昨再判他須賠償許女一千二百萬元,全案可上訴。
淚訴:人生毀了
四十二歲的許妙禎昨噙淚說:「我的人生都被他(郭男)毀了!不想變成家人累贅,不如死了算了!」許女原在工廠上班,現在胸口以下全癱,連挪動一根手指都辦不到,最讓她沮喪的是郭男從沒探望,雙手一攤說賠不起,卻有錢聘律師打官司。
年約六十歲的郭榮德上月入獄,他的律師曾昭牟說:「郭服刑前怨嘆他是全台灣最倒楣的計程車司機,因為該負責的是那名溜走的女乘客。」
闖禍女趁亂溜走
判決指出,郭榮德前年七月七日深夜載一名女子行經新北市土城區,停在車道上等綠燈時,女乘客突然付錢說要下車,她推開右後車門瞬間,騎機車的許妙禎「砰」地一聲撞上車門摔飛出去。
案發地點附近沒有監視器,釀禍的女乘客在警察到達前趁亂溜走。法官依據交通事故鑑定報告,認定女乘客突然打開車門是意外主因,但郭榮德停車位置距離路面邊緣超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的六十公分,且沒提醒女乘客注意車外狀況就讓她下車,也要負刑事及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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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將真倒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