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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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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視快,慢車道的使用方式

從上一篇機車的討論文章來看 , 似乎是有很多人搞不清楚我國的
交通規則 , 導致自身的權益 , 或者他人的權益也無法遵重 .
這樣也會讓用路人彼此間的誤解 , 而讓交通陷入了彼此敵視的混亂.
所以開了一篇文章來討論快慢車道的分辨 .

先貼一張圖 , 各位有辦法分辨快慢車道嗎 ?
(圖片截取自GOOGLE地圖,我不作營利之用,圖片所有權仍為GOOGLE公司)





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一百八十三條之一
  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公分,除臨近路口得採車道線劃設,並以六十公尺為原則外,應採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免設之。劃設本標線,距離人行道、路緣或車輛停放線應有二公尺以上之寬度。道路設有劃分島;其功能為劃分快慢車道者,應劃設本標線於分隔島之兩側,與劃分島間隔至少十公分。

也就是說 , 中間那兩條都是快車道 , 而旁邊停有機車 , 甚至公車停靠區的那個地方 ,
才叫作慢車道 . 而應該很多人會誤解那條中間車道 , 也是外側的快車道以為他是慢車道吧

圖片加上說明就會是如此


再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左: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器腳踏車)。
第六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二、三輪以上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很清楚的定義出了 , 機器腳踏車(俗稱機車) 亦視為汽車 , 並不屬於慢車(第六條定義)
, 所以機車行駛於快車道是合法的 , 也是應該的 , 只是目前法規另外規定 , 機車不得
行駛於禁行機車道 .

而大家容易誤解的是 , 機車應該是只能騎在 "慢車道" , 錯 , 根據
第九十九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也就是說 , 機車行駛在外側快車道是合法的 .

就如圖片中所示 , 慢車道幾乎都被路邊停車以及各種可能的障礙物所阻礙 , 刻意騎乘在
慢車道的話 , 你的動線會是彎彎曲曲 , 不斷的變換車道 , 與其他車輛的動線有所衝突 ,
這反而會更加危險 .
只是現在一般人的想法 , 就是希望機車都騎到最邊邊的慢車道 , 甚至連機車騎士都被洗腦
成騎慢車道才會安全 , 實在令人遺憾 . 因為最邊邊的道路 , 充滿最多的變數 , 有路邊停車的
, 有慢車如自行車 , 甚至有行人 , 會有計程車公車要不斷的停靠或者離站 , 也有從路邊
起步的 , 也有從交叉路口要轉入車道的 ... 很多很多種路況要面對 , 這樣不斷的交叉路權 ,
是一個非常危險的狀況 .

發表這一篇 , 主要是要讓各位用路人能夠了解我國快慢車道的設置方式 , 而期盼各位用路人
, 彼此能夠尊重別人的路權 , 不要錯誤的認為機車不能夠行駛於快車道 . 當然也希望汽車
駕駛人面對騎在合法道路上時 , 不要刻意去逼車 ...
大家若都能夠依序前進 , 行車有秩序 , 大家都安全 !
機車騎士也切莫以其機動之優勢 , 故意在路上亂鑽 , 不顧安全的變換車道 , 這將會導致
你的行車安全發生極大危機 , 以及他人行車的安全 .

目前設置的禁行機車道 , 雖然我們都不滿意 , 但她的的確確是明文規定於交通規則中的 ,
在還沒開放機車行駛於禁行機車道的路權時 , 請勿行駛於該車道上 .

現階段我們努力的是 , 廢除禁行機車道
而騎乘於禁行機車道很危險嗎 ? 是因為他是快車道嗎 ? 這就很奇怪了 , 就我提供的圖片
來說 , 單向的兩條都是快車道 , 交通規則也同意機車可以行駛於外側的快車道 , 怎麼會
內側的快車道就會危險 ? 若危險 , 那兩條快車道都會很危險 , 若安全 , 那內外側的快車道
又有何分別 ? 機車並不叫作慢車 , 行駛於快車道上則是天經地義 , 那怎麼會變成現狀的
安全的快車道跟不安全的快車道 ?

會產生危險的不是車種 , 而是駕駛人所作出的不當駕駛行為 , 比如說超速行駛 , 或者
亂鑽 , 不保持行安安全距離 .... 等等 . 而這些不當的駕駛行為 , 各種車種都有 , 所以
獨獨的數落機車的不是則太過於偏頗 . 又因此取消機車的路權更是一種蠻橫鴨霸的行為!
希望各位用路人能建立認知 , 尤其是你也是騎機車的 , 選擇一條安全性高的車道 , 才會讓你
行車更為平安 . 駕駛習慣不良的駕駛人 , 不管今天他所用的交通工具為何 , 都會是不良的.
跟車種無關 .

ps. 我不是機車黨的一員
我會騎車 , 也會開車 , 更有機會是行人 .
而我認同機車黨所訴求的內容 , 所以支持機車黨的作為 .
     
      
舊 2012-01-03, 04:16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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