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哇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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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斑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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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引用:
作者titan200711


如果 一群人被非法資遣
例如 二十個人

每個人分開來申告
我只要讓法官罰你一千塊 拿回薪水 另有精神賠償

我一個月上一次法院
三次就結案好了
老闆也是要跑六十次 看誰比較有時間


老闆請得起法務或律師代理出庭的。
舊 2012-01-03, 03:48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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